各供应商:
产品质量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,为进一步提高采购物资质量,杜绝假冒伪劣物资进厂,我公司决定从5月份开始,持续开展“反假冒物资、反质量差物资”的双反工作。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和高质量的开展,根据《关于开展“反假冒物资、反质量差物资”工作的通知》(陕北元发〔2018〕194号)文件要求,现将主要内容摘要转发给你们,请贵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1.狠抓质量,做到供好货、供真货。
2.对于特殊材料、设备的采购,我公司将派专人到厂监造。
3.我公司通过综合性价比确定中标厂家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,选择低价中标,降低采购成本。
4.对于寄售物资,按季度进行抽查或送第三方检验,保证寄售物资的质量。
5.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到货的供应商,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。
6.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,经调查属于供应商原因的,按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,对于造成较大损失的,根据情况,采取加倍处罚、暂停合作限期整改、永久停止合作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处理,并视情节在供应商群和电采平台,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进行通报。同时,公司内部对市场调研员、采购员和有关领导进行严厉处罚。